外购商品用于职工福利及交际应酬括动中的现场消费,增值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年底纳税申报时进行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纳税调整。
会计处理为:
(1)购进时: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现金
(2)使用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或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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