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首先,能否报销以企业自身制度为准。
但是,企业为了方便业务,购买预付卡自己使用,在报销的时候财务人员是否一次性计入了当期费用,记住,只有取得了消费明细单后才可以根据具体实际消费情况税前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6年第53号)第三条规定,购卡人与实际消费者在整个环节中只能取得一次增值税普通发票,在购卡环节取得编码为“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下设的601“预付卡销售和充值”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而在消费环节不允许再次取得增值税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