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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有收益会计处理


来源:承德仁和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24/2/23 11:37:36

或有收益是指将来可能导致收益发生的或有事项,又称为或有利得,如未决索赔等。或有收益发生或者引起资产增加,或者引起负债减少。

由于或有收益在会计实务中发生较少,根据稳健性原则和重要性原则,或有收益不能确认入帐,否则会将可能永远不能实现的收益入帐,但或有收益发生的可能性很大时,可在财务报表中披露。或有收益的会计处理如下:

1.不必确认(估计)入帐,但应以附注披露。对于很有可能发生的或有收益,不论其是否可以合理估计金额,均应在报表附注中披露。但所披露不应导致财务报表使用者对可能的收益过分的乐观。

2.不必确认(估计)入帐,也不必披露。除了可能性极大的或有收益可以披露外,其它或有收益不作任何处理,既不确认入帐,也不在报表附注中披露。

或有负债的会计处理

或有负债指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潜在义务,其存在须通过未来不确定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予以证实。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确定或有负债的条件是:

1、或有负债由过去的交易或事项产生;

2、企业承担的负债义务是潜在的也可能是现时;

3、该义务的履行不是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

4、该义务的金额不能够可靠地计量。

对于或有负债,会计上只作披露。具体披露内容如下:

1、披露的范围

除可能性极小的或有负债不作披露外,其余或有负债均作披露。(但对于"未决诉讼""担保责任""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所产生的或有负债""未决仲裁"则不论其可能性大小,均需披露)。

2、披露内容

①或有负债形成的原因

②预计产生的财务影响(如无法预计应说明理由)

③获得补偿的可能性

(3)例外情况

如果披露未决诉讼或仲裁的全部或部分信息预期会对企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则企业无需披露这些信息,但是企业至少应披露未决诉讼、仲裁的形成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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