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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代理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吗


来源:厦门仁和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19/5/27 12:54:29

委托代理合同不需交纳印花税。

委托代理合同不是《印花税暂行条例》所列举的应税合同类型,所以,不需要交纳印花税。

《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一)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征;

(二)产权转移书据;

(三)营业帐簿;

(四)权利、许可证照;

(五)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案例:

房地产销售代理合同印花税交不交

依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91)国税发155号)第十四条规定,在代理业务中,代理单位与委托单位之间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凡仅明确代理事项、权限和责任的,不属于应税凭证,不贴印花。

因此,你单位在房地产销售代理业务中,与委托单位之间签订的房地产销售委托代理合同,如仅明确代理事项、权限和责任的,不属于应税凭证,不贴印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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