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按适用税率3%缴纳教育费附加。
税收优惠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如果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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