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税发{1994}128号文件规定,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发生的外币业务,应当将有关外币金额折合为人民币金额。折合汇率可以采用固定汇率或者变动汇率。采用固定汇率的应当按当月1日市场汇价计价;采用变动汇率的,应按外币业务发生时的市场汇价计价。企业采用何种折合利率,由企业自主决定,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折合汇率一经确定,不得任意更改。
无论是注册资本一次到位,还是分次到位,均按到位外币金额折算人民币后当月在地税申报交纳(税率万分之五)。
上一篇:公司吸收合并程序和相关规定?
下一篇:注册资本金印花税怎么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