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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施工什么时候预缴税款


来源:南阳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22/3/1 13:12:33

答:参考《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异地预缴增值税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74 号)条规定,纳税人跨地区提供建筑服务、销售和出租不动产的,应在建筑服务发生地、不动产所在地预缴增值税时,以预缴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并按预缴增值税所在地的城市维护建设税适用税率和教育费附加征收率就地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根据2016年第17号公告的规定,该预缴不预缴,或者自应预缴之月起超过六个月未预缴的,由机构地主管税务机关予以处理.成功快车提醒这是风险点.

没有及时取得分包款发票,或者取得分包款发票不合规导致异地多预缴增值税,有可能会引起多缴纳个人所得税,进而影响损益.

跨省异地施工,项目地税务机关有可能按照「工资、薪金」所得,或「对企事业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等税目核定征收建安企业个人所得税.

从具体操作上看,核定征收的基数与增值税预缴的基数一致,如果建安企业在异地多预缴增值税了,当期就要多缴纳个人所得税,而预征的个人所得税,机构地是不认的,无法予以抵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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