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在实际审计中,我们一般不强求保持一致,会计收入是按会计标准确认,同时计算增值税销项,但当期按税务基础计算的销项税是以发票开具为标准,并填写申报表,在会计上,按税务基础计算的当期应缴增值税转入”未交增值税“,在下个月支付现金缴税。
举个例子:
会计收入确认:
借:银行存款 1170
贷:收入1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170
当期只开具500元发票
税务确认的销项税是500*17%(当期没有可抵扣进项)
借:应交税费用-应交增值税(销项税)85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纳税时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同时填报税务申报表当期销售收入500,销项税85
当期会计报表 销售收入1000
当期应交税费余额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