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员问题】水电工程脚手架规定?
【解答】1条 本节内容是对脚手架的一般安全技术要求,其余有关规定见“架子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条 脚手架的常规负荷量不得超过2.7Pa,脚手架搭成后,须经施工及使用部门检查验收合格,方准使用。
3条 特殊部位使用的脚手架,必须经过设计和技术负责人批准,并进行技术交底后,方可搭设和使用。
4条 凡在楼面或其他建筑物上搭设脚手架时,均应验算承重部位的结构强度。
5条 禁止将脚手架固定在不牢固的建筑物或其他不稳定的物件之上。
6条 钢管脚手架的材料应符合下列要求:
1、管外径应为48~51mm,壁厚3~3.5mm,长度以4~6.5m和2.1~2.8m为宜。有严重锈蚀、弯曲或裂纹的不得使用。
2、扣件应有出厂合格证明,脆裂、变形滑丝的不得使用。
3、钢制脚手板应采用厚2~3mm的#3钢钢板,以长度1.4~3.6m、宽度23~25cm、 高5cm为宜,两端应有连接装置,板面应有防滑孔,凡是裂纹、扭曲的不得使用。
7条 脚手架的支撑杆,在有车辆或搬运器材通过的地方应设置围栏,以免受到通行车辆或搬运器材的碰撞。
8条 脚手架应定期检查,发现材料腐朽、绑扎松动时,应及时加固处理。靠近爆破地点的脚手架,每次爆破后应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