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好房产企业的土地使用权处理?下面就由诸暨恒企会计培训学校为大家具体介绍如下:
【房地产企业土地使用权的会计处理】
1、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后,不能按无形资产摊销,因为土地对于房地产企业来说属于存货(相当于工业行业的材料或半成品)性质的资产。
2、取得时就计入成本:
(1)借:开发成本。
(2)贷:银行存款(等)。
3、取得后不开发就在成本挂着,什么时候完工,什么时候转入“开发产品”,不考试虑跨年度问题。
4、在此期间的土地使用税计入期间费用。
【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处理】
土地使用权用于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自用地上建筑物时,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不与地上建筑物合并计算其成本,而仍作为无形资产进行核算。
如果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用于建造对外出售的房屋建筑物的,其相关的土地使用权的价值应当计入所建造的房屋建筑物成本。
企业外购房屋建筑物所支付的价款中包括土地使用权以及建筑物的价值的,一般应当对实际支付的价款按照合理的方法(例如,公允价值相对比例)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确实无法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之间进行合理分配的,才全部作为固定资产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