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退房后的契税该如何处理?诸暨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拥有的教师团队,会计业务娴熟,精通考试教学,熟悉考试特点,为您考试顺利通过提供坚强助力。下面就由诸暨恒企会计培训学校小编为您详细解读:
诸暨恒企会计培训学校:购房人办理退房的,契税怎么处理?
一、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购房人办理退房有关契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32号)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令第224号)及其细则的规定,现对购房单位和个人办理退房有关契税问题明确如下:
对已缴纳契税的购房单位和个人,在未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前退房的,退还已纳契税;在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后退房的,不予退还已纳契税。”
二、根据《税务总局关于办理期房退房手续后应退还已征契税的批复》(国税函〔2002〕622号)规定:“按照现行契税政策规定,购房者应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之前缴纳契税。
对交易双方已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但由于各种原因终未能完成交易的,如购房者已按规定缴纳契税,在办理期房退房手续后,对其已纳契税款应予以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