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产负债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损益表中“净利润”+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的年初数。
2.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额”=资产负责表中“货币资金”期末金额-期初金额
3.资产负债表中期末“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按损益表计算本期应交增值税)+应交城建税教育附加(按损益表计算本期应交各项税费)+应交所得税(按损益表计算本期应交所得税)。这几项还必须与现金流量表中支付的各项税费项目相等。这其中按损益表计算各项目计算方法如下:
①本(上)应交增值税本期金额=本(上)损益表中的“营业收入”×17%-本(上)期进货×17%;
②本(上)期营业收入=本(上)期损益表中的“营业收入”金额
③本(上)进货金额=本(上)期资产负债表中“存货”期末金额+本(上)期损益表中“营业成本”金额-本(上)期资产负债表中“存货”期初金额
④本(上)期应交城建税教育附加=本(上)期损益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
⑤本(上)期应交所得税=本(上)期损益表中的“所得税”金额
⑥本(上)期应交城建税教育附加=本(上)期应交增值税(7或5%+3%)
⑦若是小规模纳税人则以上都不考虑,可以用以下公式:
⑧应交增值税=损益表中“营业收入”×3%,(报表中的营业收入是不含税价)。
⑨应交城建税教育附加=应交增值税(损益表中“营业收入”×3%)×(7或5%+3%)
⑩应交所得税=损益表中的“所得税”金额
4.现金流量表中“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损益表中“主营业务成本”+“其他支出支出”+资产负债表中“存货”期末价值-“存货”期初价值)+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参照前面计算方法得来))+(“应付账款”期初数-“应付账款”期末数)+(“应付票据”期初数-“应付票据”期末数)+(“预付账款”期末数-“预付账款”期初数)
5.现金流量表中“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剔除各项因素后的费用:损益表中“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资产负债表中“累计折旧”增加额(期末数-斯初数)(也就是计入各项费用的折旧,这部分是没有在本期支付现金的)“-费用中的工资(已在”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中反映)。
6.现金流量表中“处置或购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其它资产收到或支付的现金”=资产负债表中“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其他科目变动额(增加了计入收到的现金流量中,减少了计入支付的现金流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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