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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发票上盖公章就真的有效吗


来源:南京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22/3/19 17:33:06

在发票上盖了公章不可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规定:"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发票章遗失,发票上不可以盖公章或者财务章替代,根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令[2010]587号)第二十二条:"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发票的联次需要盖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规定,需要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发票未盖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附清单的,请问清单上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章。

根据《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二条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可汇总开具专用发票。

汇总开具专用发票的,同时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因此,清单上需要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章。

在解决完发票章盖在中间是否有效的问题之后,文中也为您拓展分享了关于发票上是否能够盖公章的问题,大家一定要记住,千万不可以在发票上盖公章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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