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综合所得税税制?
通俗来说,年度汇算就是,居民个人将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合并后按年计算全年终应纳的个人所得税,再减除纳税年度已预缴的税款后,计算应退或者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办理申报并进行税款结算的行为。简而言之,就是在平时已预缴税款的基础上“查遗补漏,汇总收支,按年算账,多退少补”。
汇算清缴公式:
年度汇算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公益慈善事业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已预缴税额
如何判断自己需不需要汇算清缴?
需要进行汇算清缴的人:
退税情形
综合所得全年收入不如6万元,但是预缴了个税。(例大学生,取得劳务报酬)
资收入外,还有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合并收入后年适用税率低于预缴税率
单位预扣个税时,忘记填六项专项附加扣除了(例如员工XX的房租专项附加扣除忘记填写)
非年度1月校招入职的人员(校招)
有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捐赠支出,但预缴税款时未办理扣除的等
补税情形:
两个单位任职受雇,重复扣除了5000元/月的基本减除费用与专项附加扣除
除了工资收入外,还有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合并收入后年适用税率高于预缴税率
社招年中跳槽更换工作单位
综合所得年收入超过12万元且年度汇算补税金额在400元(不含400)以上的
不需参加汇算清缴情形:
年度取得的综合所得年收入合计不超过12万元的
年度应补缴税额不超过400元的
已预缴个人所得税与年度应纳个人所得税一致的(一年完整纳税,专项填写无误且无外快)
不申请退税的(有钱任性)
应该什么时候办理汇算清缴?
您应当在取得综合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办理年度汇算。也就是说,您应当在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办理2019年度综合所得的年度汇算。因疫情原因,有的地方还没开通在线汇算清缴,预计4月中旬至5月初都会全面开放,不用着急。
汇算清缴的提交材料
提交的材料
一般情况下,仅提供纳税申报表。
如果需要变更个人信息,需填报或修改基础信息
如果需要新增专项给附加扣除,需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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