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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


来源:珠海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22/3/21 11:41:32

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

(一)包装物

包装物是指为了包装本企业商品而储备的各种包装容器,如桶、箱、瓶、坛、袋等。

1.一次摊销(以下处理未考虑材料成本差异等因素)

(1)生产过程中用于包装产品作为产品组成部分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生产成本

贷:周转材料——包装物等

(2)随同商品出售而不单独计价的包装物,账务处理如下:

借:销售费用

贷:周转材料——包装物

(3)随同商品出售而单独计价的包装物,账务处理如下:

出售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结转成本: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周转材料——包装物

(4)出租或出借给购买单位使用的包装物:

收取租金: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按照使用次数(一次)的分摊: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周转材料——包装物

出借:(一次)

借:销售费用

贷:周转材料——包装物

2.多次摊销(见低值易耗品)

(二)低值易耗品

低值易耗品等企业的周转材料符合存货定义和条件的,按照使用次数分次计入成本费用。金额较小的,可在领用时一次计入成本费用,以简化核算,但为加强实物管理,应当在备查簿上进行登记。

1.一次计入成本费用:

借:制造费用

管理费用

销售费用等

贷: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

2.分次计入成本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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