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新闻详情

专项应付款在现金流量表哪里填列


来源:兰州仁和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22/4/7 14:59:51

专项应付款在现金流量表中,可以通过“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或“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中反映。 企业收到专项拨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专项应付款 发生专项款支付时 借:专项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 因此,专项支出的款项和日常其他的支出是一样的流入、流出。

现金流量表的编制基础是什么?

现金流量表以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为基础编制,划分为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按照收付实现制原则编制,将权责发生制下的盈利信息调整为收付实现制下的现金流量信息。

(一)现金

现金,是指企业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不能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不属于现金。现金主要包括:

1.库存现金。库存现金是指企业持有可随时用于支付的现金,与“库存现金”科目的核算内容一致。

2.银行存款。银行存款是指企业存入金融机构、可以随时用于支取的存款,与“银行存款”科目核算内容基本一致,但不包括不能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例如,不能随时支取的定期存款等不应作为现金;提前通知金融机构便可支取的定期存款则应包括在现金范围内。

3.其他货币资金。其他货币资金是指存放在金融机构的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增加金存款和存出投资款等,与“其他货币资金”科目核算内容一致。

(二)现金等价物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其中,“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3个月内到期。例如可在证券市场上流通的3个月内到期的短期债券等。

现金等价物虽然不是现金,但其支付能力与现金的差别不大,可视为现金。例如,企业为增加支付能力,手持必要的现金,为了不使现金闲置,可以购买短期债券,在需要现金时,随时可以变现。

权益性投资变现的金额通常不确定,因而不属于现金等价物。


上一篇:总包劳务工资发放分包成本怎么做

下一篇:公司经营情况说明怎么写

  咨询老师  拨打电话  网上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