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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计提分录怎么做


来源:株洲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22/4/7 16:52:01

公积金由个人和单位共同承担,因此计提住房公积金,需要从个人负担部分和单位负担部分分别记账.

1、个人负担部分: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其他应付款-住房公积金(个人负担部分)

2、单位负担部分:  借:管理费用-住房公积金(单位负担部分)

其他应付款-住房公积金(个人负担部分)

贷:银行存款

一般来说,住房公积金是以上一年的7月1日至当年的6月30日为一个年度单位进行调整.

不少单位会在每年办理完6月份汇缴业务后,根据员工上一自然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为员工调整其公积金缴纳基数.

7月1日起,你的住房公积金有变

7月1日起,2019年度,事业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比例为12%;企业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比例上限为12%,下限为5%.

新开户企业单位缴存比例可在5%-12%区间内确定,已开户企业单位仍按原缴存比例执行,同一单位必须执行同一缴存比例.

如果暂时还没有买房的打算,缴存比例低,拿到手的工资就会多,而如果已买房或打算买房,那么公积金总额就会相较少一点.

随着职工平均工资的变动,公积金也将迎来调整.一般来说,住房公积金是以上一年的7月1日至当年的6月30日为一个年度单位进行调整.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规定:

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具体标准按照各地有关规定执行.

由此可见,能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的住房公积金应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以内的实际缴存额度,且基数不能超过当地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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