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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企业清算的问题


来源:成都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22/4/13 15:03:25

【问题描述】

请问老师:

小规模企业,增值税、所得税隶属国税管理,注销清算时还有部分货物未售出,固定资产未处理。请问税款如何处理?在清算环节还是在注销审批环节补税。或者其他环节补税。

【回复】

对于企业清算,应按照企业性质(并不区分一般纳税人或者小规模纳税人),分别适用《公司法》或《民法通则》有关清算的规定。税务清算,是企业清算环节必不可少的环节。

一、关于增值税清算

《增值税暂行条例》及细则并无清算的具体规定。一般认为,对清算中涉及的货物或固定资产,应由清算组(组织)代为履行相应纳税义务(增值税或营业税)。纳税时间仍应执行《增值税暂行条例》及细则(或营业税暂行条例及细则)的一般规定,即按月履行纳税义务。

二、关于所得税清算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清算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0号)的规定,应将企业的清算期间单独作为一个纳税年度,就清算损益单独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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