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票据的粘贴
1、票据应分类粘贴,如餐费、食品、礼品等同属招待费类,可以使用一张粘贴单,而出租车票与餐费不是同一类支出,不能粘贴在同一张粘贴单上。票据较多时可换页粘贴。另外,为加快报账速度,请将票据按金额从小到大的顺序粘贴。
2、应使用液体胶水粘贴票据。票据应粘贴在“装订线”右侧和“粘贴截止线”左侧,粘贴后的票据不应超出粘贴单,较大的票据可按粘贴单大小折叠。
3、票据应均匀横向粘贴,不要集中粘贴在粘贴单中间,以免中间厚,四周薄,会计凭证无法装订。
4、应确保每一张票据均粘贴在粘贴单上,而不是粘贴在其他票据上,以防丢失。同时应保证票面内容可见,如金额、日期、印章等。
5、出差期间的公务招待费用,须单独整理粘贴,并注明为单位(项目组)“公务接待费”,由经费负责人单独签批。
(二)粘贴单的填写
1、粘贴单右侧填写栏处的“单据张数、金额、项目代码、经费负责人签字及备注”需使用碳素笔或钢笔填写。
2、单据张数的计算。按粘贴单上从外部取得票据的自然张数填写,不包括物资验收单、加工费验收单、固定资产验收单等自制原始单据。
3、金额的计算。按粘贴单上从外部取得票据的金额合计计算。会计在审核票据时如发现票据张数或金额合计有误,票据张数或金额合计数减少的,可由经办人员在更改处签字,票据张数或金额合计数增加的,需由经费负责人在更改处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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