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因xx年度税前列支工资,招待应酬费等超支,当地税务部门对我公司超额部分按13.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同时作5000元罚款,请问分录如何处理(我公司从97年开业至今,未有利润)。
由于超额列支了工资、交际应酬费,当地税务机关对你公司作出了补税罚款的处理决定,所作会计分录为:
计提所得税时
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
支付罚款时
借:利润分配--税收罚款5000
贷:银行存款5000
缴交税金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19.企业公益金的帐务处理问题
帐务处理如下:
购买时:
借:固定资产10000
贷:银行存款10000
结转公益金:
借:盈余公积--公益金100009
贷:盈余公积--一般盈余公积10000元
公益金是企业按照规定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积累资金,专门用于企业职工集体福利设施的准备。职工集体福利设施购建完成后,应将公益金转入一般盈余公积(股份制企业“法定盈余公积”明细科目处理,其它企业可通过“一般盈余科目”明细科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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