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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最应该注意的五大业务


来源:汉中仁和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22/10/9 10:04:52

哪些业务最容易出现“多缴税款”的情况呢?

业务一:企业进项留抵较多导致多缴税

跨地区提供建筑服务、销售和出租不动产的,应在建筑服务发生地、不动产所在地预缴增值税时,如果企业进项留抵较多或预缴的税款较多,申报纳税将会出现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企业在机构所在地申报纳税时,计算的应纳税额小于已预缴税额,且差额较大的,由国家税务总局通知建筑服务发生地或者不动产所在地省级税务机关,在一定时期内暂停预缴增值税。

业务二:预缴增值税时多缴“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纳税人在服务发生地、不动产所在地预缴增值税时,以预缴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并按预缴增值税所在地的城市维护建设税适用税率和教育费附加征收率就地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退还。

业务三:于未履行的合同已贴印花税

公司在对外签订订单或合同时,如果未履行,依照印花税暂行条例相关规定,合同签订时即应贴花,履行完税手续。那么,对于未履行的合同,已贴印花税,怎么办呢?

根据《印花税管理规程(试行)》相关规定,对于已经缴纳的印花税,多贴印花税票的,不得申请退税或者抵用。

业务四:出现多缴“个人所得税”的情形

个人投资者,如果转让行为结束后,当事人双方由于种种原因,签订并执行解除原股权转让合同、退回股权的协议,对于已经缴纳的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是否可以退还呢?

根据个人所得税相关规定,对于转让行为结束后,当事人双方签订并执行解除原股权转让合同、退回股权的协议,是另一次股权转让行为,对前次转让行为征收的个人所得税款不予退回。

业务五:公司注销但存货中尚未抵扣的已征税款

如果公司因破产、倒闭、解散、停业而注销税务登记,其期初存货中尚未抵扣的已征税款,以及征税后出现的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后不足抵扣部分(即留抵税额)。注销时,是否可以申请退税?

根据增值税相关规定,一般纳税人注销或被取消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资格,转为小规模纳税人时,其存货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其留抵税额也不予以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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