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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包服务费问题


来源:珠海优路教育时间:2022/11/21 11:12:42

京造定[2009]7号文六、总承包服务费应依据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列出的分包专业工程内容,按照招标人提出的协调、配合与服务要求和施工现场管理需要自主确定。

1.招标人仅要求投标人对分包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时,投标人可按分包专业工程估算造价(不含设备费)的1.5%~2%计算。

2.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对分包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并同时要求提供配合服务时,根据招标文件中列出的配合服务内容,投标人可按分包专业工程估算造价(不含设备费)的3%-5%计算。

3.竣工结算时,总承包服务费应按分包专业工程结算造价(不含设备费)及原投标费率进行调整。您明白了吧是的,分包单位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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