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国税发[1993]149号)规定,交通运输业,是指使用运输工具或人力、畜力将货物或旅客送达目的地,使其空间位置得到转移的业务活动。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征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159号)规定,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单位为从事交通运输并负有营业税纳税义务的单位:
1、利用运输工具、从事运输业务、取得运输收入;
2、在银行开设有结算账户;
3、在财务上计算营业收入、营业支出、经营利润。
另外,企业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有运输业务,并取得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停车场收费征税:酒店一般都设有停车场提供车辆保管业务,应按“服务业-仓储业”适用5%的税率缴纳营业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国税发[1993]149号)规定,仓储业是指利用仓库、货场或其他场所代客贮放、保管货物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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