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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交接的责任


来源:曲靖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22/12/30 11:26:52

关于交接工作的责任划分,观点众多。大体上能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交接后的会计责任全部由接收人承担,另一类是移交人仍对移交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责任。我的看法是:一般情况下,责任的划分必须是移交人仍对移交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责任。但是由于情况的多样化,责任的划分就不是那么泾渭分明了。我举个例子,还是现身说法吧!8年前,部门的老Y因为犯错误被公司辞退,我接手她负责的委托加工物资科目核算工作,让人感到奇葩的是,该类业务已经运行了5年,共有10多家往来单位,金额高达上千万元,她竟然没有按单位、按类别进行明细管理,只有一个总账科目和余额。我真不知道她是如何管理的,如何对账的。

就以这件事为例,如何判定责任呢?也许我刚接手时,要追责责任,我可以摆事实、说情况,大家都知道是她的责任。关键问题是几年后,假如我要把该项工作移交时,我能像个祥林嫂似的再把“冤情”陈述一遍吗?领导有可能一句话就撂过来了:“这都几年了,你不会把账建起来吗?”我抱着“既然让我管,我就要管好,干好”的想法,也为了让我的“假想中的下一任”更轻松一些,于是我又去档案室查会计凭证,找原始单据,总算给这明细补齐了。然后又将管理中存在的漏洞汇总了一下,向领导进行了汇报,终于引起了重视,组织业务部门开会,并以我为主,起草管理办法,规范操作流程。从这件事情上可以看出,有些交接事项,特别是连续性的事项,交接风险是客观存在的,责任判定是很难的,继任者很容易背黑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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