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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做账的误区有哪些


来源:周口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23/2/3 14:57:13

会计做帐的误区:

1、把借贷相等当成填制会计凭证唯一目的

填制会计凭证借贷肯定要相等,但是不能把借贷相等当做是唯一目的。实务中更多的需要思考借贷相等之外的其他事项。

2、没有发票不会做账

没有发票当然可以入账,至于是否可以税前扣除那是税法的事情。实务中不少人把会计和税法搞混淆了。甚至出现见票做账,无票不入账,没有发票不会做账的状况。会计人员不必把合法有效凭证等同于发票,同时当遇到税局人员只认可发票是唯一合法有效凭证时,需要据理力争。

3、收据不能入账,也不能税前扣除

符合会计准则入账要求就可以入账,至于能否税前扣除那是税法的事情。如果收入入账了,但税法不能税前扣除。那就直接在税法层面做调整呗。

4、白条不能入账,也不能税前扣除

其实关于白条企业应该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符合会计准则入账要求就可以入账,如果此项支出并不符合税法税前扣除要求。也是如实调整就可以了。

5、会计凭证都要有原始凭证

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五十一条第三款第四款规定,除结帐和更正错误的记账凭证可以不附原始凭证外,其他记账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所以除结账和更正错误记账凭证可以不需要有原始凭证外,其他都需要有原始凭证。

6、凭证摘要不重要

首先凭证设置这个摘要肯定是有用的,只是实务中你可能没有用好。基本的要素,时间,人物要涵盖进去,方便日后查账,分析取数。凭证摘要书写要做到简练而不简单,全面而不繁琐。最好的就是精准又准确。

7、把税法当成做账准则

会计人员至少要知道做会计有个准则在那,知道按照会计准则应该怎么操作。也知道会计和税法之间存在差异。而不是把税法规定当成做账的准则,自己还不知道,且把会计税法混为一谈自己浑然不觉。

8、会计做账不需要考虑税法

在目前的征管条件下税法更多的是认可会计在真实,合理的处理基础上,对会计的账务进行性调整。

9、根据单据种类做账

会计做账时应该按业务的性质来确定成本费用的归集科目,而不是根据单据的种类来确定会计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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