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组织的旅游可以直接记入"管理费用-其他费/福利费"。会计分录为:借:管理费用-福利费,贷:应付职工薪酬,支付时:借:应付职工薪酬,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1.公司组织的旅游可以直接记入"管理费用-其他费/福利费"。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
支付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2.如果是以公司"工会"的名义组织旅游的,则直接冲减公司计提的"工会经费"就行。
借:管理费用-工会费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法律规定: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以免费旅游方式提供对营销人员个人奖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 2004 〕 11 号)规定:按照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对商品营销活动中,企业和单位对营销业绩突出人员以培训班、研讨会、工作考察等名义组织旅游活动,通过免收差旅费、旅游费对个人实行的营销业绩奖励(包括实物、有价证券等),应根据所发生费用全额计入营销人员应税所得,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并由提供上述费用的企业和单位代扣代缴。
上一篇:解读会计人的七年之痒
下一篇:律师代理费会计怎么入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