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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折旧的四种计提方法


来源:吉安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23/3/22 10:14:26

(一)平均年限法

平均年限法又称直线法,是指按固定资产使用年限平均计算折旧的一种方法。按照这种方法计算提取的折旧额,计算的提取的折旧额,在各个使用年份或月份都是相等的,折旧的积累额呈直线上升趋势。

计算公式如下:

固定资产年折旧额=[固定资产-(预计残值收入-预计清理费用)]/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

固定资产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年折旧额/12

(二)工作量法

工作量法是按照固定资产实际工作量计提折旧额的一种方法。工作量法也是直线法的一种。其基本计算公式为:

每一工作量折旧额=[固定资产*(1-净残值率)]/预计总工作量

某项固定资产月折旧额=该项固定资产当月的工作量*每一工作量折旧额

(三)双倍余额递减法

双倍余额递减法是按双倍直线折旧率来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方法。它是在不考虑固定资产净残值的情况下,根据每期期初固定资产账面余额和双倍的直线法折旧率来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一种方法。其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2/预计使用年限)*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月折旧率

由于双倍余额递减法不考虑固定资产的残值收入,因此在使用这种方法时,必须注意:不能使固定资产的账面折余价值降低到它的预计残值收入以下。按照现行制度 的规定,实行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应当在其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到期以前两年内,将固定资产净值平均摊销。

(四)年数总和法

年数总和法又称合计年限法,是将固定资产的减去净残值后的净额乘以一个逐年递减的分数来计算每年的折旧额。

这个分数的分子代表固定资产尚可使用的年数,分母代表使用年数的逐年数字总和。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尚可使用年数/预计使用年限的年数总和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月折旧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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