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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发票的内容


来源:石家庄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23/5/14 10:13:41

1.发票的定义

发票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劳务或接受劳务、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所提供给对方的收付款的书面证明,是财务收支的法定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

2.新公司购买发票的流程

小规模纳税人需要材料:公章、法人章、发票专用章、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原件;法人1寸相片2张;委托他人购买须带法人签字的委托书及法人、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一般情况法人应到场。

3.财务人员开发票要注意“发票抬头”

目前有些企业的财务人员,由于自身财务制度欠缺,取得发票抬头填写不全、写简称的情况比较多。

但根据上述规定,简写单位名称显然存在一定的隐患。

因此,企业财务人员要及时告知企业相关部门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取得合规发票,一定要要求收款方填写单位全称,才能在税前扣除。

4.发票所有的联次都需要盖章吗?

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复写、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单位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据此其他联次是否加盖印章你可根据自己单位的具体情况自定。

5.销货退回如何开具红字发票

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

6.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丢失是否都需要登报说明

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不得丢失。发票丢失,应于丢失当日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在报刊和电视等传播媒介上公告声明作废。

为便于各地税务机关、纳税人对照查找被盗、丢失的专用发票,减轻各地税务机关相互之间传(寄)专用发票遗失通报的工作量,对发生被盗、丢失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必须要求统一在《税务报》上刊登“遗失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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