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刚刚取得营业执照,在正式运营之前,存在一段筹建期。在筹建期间,企业会发生各种支出,包括人员开支费用、筹措资本费用、人员培训费用、资产购置以及企业登记、公证费用等等开支。如何正确列支这些支出,就需要我们财务人员进行仔细考量了。
为了准确列支开办费,会计网小编小编认为把握以下两个原则非常必要:
1.筹建期的支出与其他期间支出一样,也需要根据支出的性质进行划分,划分为资本性支出和费用性支出
只有费用性支出才可以进入当期损益,也就是可以作为开办费进行列支。而对于发生的资本性支出,比如企业购置的生产设备等固定资产支出,由于其受益期并不仅仅限于筹建期,它会随着企业的生产而逐步进入企业成本中。因此,是不能列支在筹建期内的。
2.正确区别筹建期间相关支出的主体
比如,企业买了一批办公用品,给员工办公使用,此时,支出的主体就是企业,该笔支出也就允许列支开办费。但如果股东为给企业注资,将其自有房产变卖取得投资款,此时,如果发生交易费用,就不能在企业进行列支。因为此笔交易费用并非企业发生,而是股东个人在投资过程中产生的,按照支出主体进行费用确认时,就不能将其作为企业开办费。
在把握列支原则的基础上,对企业筹建期间发生的一些费用能否列入开办费,就很好判断了。
下面通过2个案例来分析一下:
案例1:购入低值易耗品
筹建期餐饮业,购入烘焙器具(低值易耗品)一批,价值13982元,银行电汇付款13982元,手续费2元。
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开办费 13982
财务费用 2
贷:银行存款--浦发银行 13984
这样对吗?错了!
正确的做法是:
一、购入
借:周转材料
贷:银行存款
二、领用
1、筹建期领用
借:管理费用——开办费
贷:周转材料
2、正常经营期领用
借:相关成本费用科目
贷:周转材料
案例2 大额装修支出
新公司开业,租入餐厅的装修费达140万左右,这个费用能直接入开办费?一次性转入当年的可以吗?
《企业所得税法》
(令2007年第6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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