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资分配
1、分配当月工资
月末打印当月应付工资明细汇总表——→编制工资分配明细表,同时按工资总额的14%计提福利费、2%计提工会经费——→编制记账凭证
借:管理费用——工资/福利
营业费用——工资/福利
制造费用——工资/福利
生产成本——基本生产-车间-工资福利
——辅助生产-车间-工资福利(五车间)
管理费用——工会经费
货:应付工资
应付福利——提取福利
其他应付款——工会经费 ——→传主管岗复核
注:(1)工资分配后当月不能再有涉及应付工资凭证,因此可适当提前扎工资账,若有工资性支出,则可提前编制下月凭证。
(2)分配工资后,部门应付工资无余额。
2、提取产量工资
根据人力资源部提供的车间产量工资并计算福利费——→编制记账凭证
借:生产成本——基本生产-车间-工资福利
——辅助生产-车间-工资福利(五车间)
贷:应付工资——车间
应付福利——提取福利
其他应付款——工会经费
注:(1)应付工资余额应为车间提取的产量工资与应付工资——其他之和。
二、福利性费用支出
审核行政事务部签批的托幼费、学杂费、医药费及党群部签批困难补助等支出——→编制记账凭证
借:应付福利——相关明细科目
贷:现金 ——→传出纳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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