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购买商品需要开发票,是消费者应该得到的服务。商家不能以认可理由拒绝开发票。除非有特殊约定,消费者可以根据视情况,选择自己是否要消费。
2. 在正常消费的时候,如果商家不开发票,就不要购买他们的商品。特别是一些大件和贵重的商品,涉及到售后服务,没有发票就没有这些保障,所以一定要提前问清楚。
3. 如果商家提前有约定是处理商品,或者廉价商品表明不能开发票,自己可以选择不购买。因为有言在先,市场上有很多的三无产品,在没有保障的情况下,只能选择不购买。
4. 如果是正规商场消费,购买之后不给开发票,而自己认为是有必要的,可以选择退货,这一点上家是必须给予办理的。所以商家不开发票,要看实际情况是怎样的,再选择如何解决.
法律依据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发票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消费者索要发票等购货凭证,经营者必须出具。如果商家拒开发票或通过打白条的方式推托,可直接向税务机关投诉,税务机关将根据调查结果对拒开发票的商家作出相应处罚。
税务机关可以对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违反发票管理法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税务机关应当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二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消费者索要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经营者必须出具。
《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发票,或者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