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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集中核算制度的必要性


来源:厚街仁和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23/5/29 11:19:21

(一)有利于各部门切实有效地贯彻《会计法》

《会计法》所规定的会计工作的两大基本职能是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会计集中核算制度的施行能够最大限度使此两项职能得到发挥和落实。首先,核算中心将各单位的会计人员经过严格考核择优录用后,选拔了合格的会计人员集中到中心工作,便于定期对人员进行培训,有利于工作经验交流和学习,强化了会计人员的岗位职责,提高了会计人员的综合业务水平和整体队伍素质。通过严把进人关,加强培训关,达到实现会计核算工作质量提高的最终目标,使《会计法》的首要任务得以有效完成。其次,会计监督过去在单位实行的是一级审批和简单的审核方式,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审核程序变为一级审批、四级审核,部分专项支出、大额支出还实行了领导会签制,审批程序更加严密和完善,审核手续更加完备,财务收支运行过程更加透明化,使《会计法》规定的会计监督职能真正落到实处。

(二)有利于实现会计工作规范化管理

集中核算实现了人员集中管理、集中培训、工作流程制度化、会计核算电算化、会计监督日常化、工作经验交流经常化、岗位目标责任明确化,从而实现了工作规范化管理的要求。

(三)有利于同政府采购制度相配套

政府采购工作刚刚起步,在采购资金的管理、使用方面存在许多不规范的地方,建立财务集中核算制度是政府采购工作顺利开展的客观必然要求。通过集中核算,将采购项目纳入政府采购范围,按政府采购制度规定的程序运作,对采购资金的拨付、使用、清算全过程进行监控,为政府采购工作提供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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