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价调基金的计税依据是按每个季度的销售(营业)收入,包括了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视同销售收入。
价格调节基金属于地方费用,各地征收标准、计算依据不一样,还有很多地方不征收的。
应缴纳价格调节基金额=(实缴增值税+实缴消费税+实缴营业税)*征收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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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调节基金征收标准:1工业、商贸、石油、烟草、医药、建筑安装等行业,按销售(收费)总额的1‰征收。
2餐饮业(包括宾馆、酒店、招待所的餐饮部)、洗浴、美容美发、保健、摄影、文化娱乐等行业按营业额的0.5%征收。
3、省、市政府明确规定免征或缓征价格调节基金的,按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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