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企业内部各单位之间往往会相互提供半成品、材料、劳务等等,为了分清企业内部各单位的经济责任,明确各单位工作业绩以及总体评价与考核的需要,应制定企业内部结算价格。
制定结算价格的主要依据有:
(1)内部转移的材料物资等,应以当时的市场价格作为内部结算价格;
(2)材料物资、劳务等也可以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双方协商定价,即我们通常所说的“议价”,作为内部的结算价格;
(3)企业生产的零部件、半成品等在内部转移时,可以用标准成本或计划成本作为内部结算价格;
(4)在原有成本的基础上,加上合理的利润(即一定利润率计算)作为内部的价格。
除上述计价方法外,企业也可以根据生产特点和管理要求以及结算上具体情况来确定其合理的结算价格进行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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