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直接减免增值税,是否应计提?
1、适用谁?
“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OR“一般纳税人”?
因为只有一般纳税人在一般计税法下,才涉及“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因此问题解答只适用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直接减免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其他收益”。
2、如何适用?
之前实务中一直困惑这样的问题:直接减免增值税,应否计提?减免金额应记入哪个会计科目?财政部放心解答,明确了无论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直接减免增值税,均应计提并将金额计入“其他收益”科目。
3、案例分析:
例一:某酒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11月份取得住宿收入价税合计金额为106万元,当月取得符合抵扣条件的进项税额3万元。依照财政部、税务总局2020年8号公告规定,该酒店享受免税政策。上述业务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1.因享受免税政策,所以进项税额3万元应予以转出,会计处理为:
借:主营业务成本 3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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