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流量表在评价企业经营业绩、衡量企业财务资源和预测财务风险和企业未来前景等方面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因而科学编制现金流量表尤为重要.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现金流量表》解释,企业的现金流量分为三类,即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在实际工作中,有这样一种业务,在编制会计分录和编制现金流量表时会出现无法衔接的问题.如某企业职工借款5万元(假定为现金)去外地购置固定资产.那么,在该职工借款时应编制的会计分录是:
借:其他应收款-某职工 5万元
贷:现金等科目 5万元
很显然,职工借款的现金流量是: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当该职工购回固定资产报账时,应做如下分录:
借:固定资产 5万元
贷:其他应收款 某职工 5万元
会计分录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因为该职工报账时财务人员编制的记账凭证是转账凭证,不涉及现金流量,这样,现金流量表内的项目数据一定是不准确的,企业购置固定资产涉及的现金流量应该是:投资活动----现金流出.
在手工账务条件下,财务人员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可以人为地将购置固定资产的现金流量流出直接填列到"投资活动"项下.但在目前的会计电算化条件下,这一行为是无法通过的.有一种处理办法是这样的,在借款人报账时,就借款人借款总额给其出具收据,视同其将借款全额退回,财务人员编制会计分录:
借:现金 5万元
贷:其他应收款-某职工 5万元,
然后做以现金购置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这样,现金流量反映的内容就准确了.但是也可能出现另外一个问题,出纳并未真正收到该职工的退款.即与事实不符,同时对借款人而言,如果报账时间稍长些,则有挪用公款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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