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认缴股权转让印花税计税依据如何确定
答:1. 根据《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 "产权转移书据: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立据人应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
股权转让环节的印花税应按照"产权转移书据"品目征收,计税依据为股权转让协议上标注的转让金额.
2.根据《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第十一条规定: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一)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
(二)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三)转让方无法提供或拒不提供股权转让收入的有关资料;
(四)其他应核定股权转让收入的情形."
若转让收入明显偏低,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核定转让收入.
具体以主管税务机关核定为准.
相关知识:
股权转让和实缴如何计提印花税
股权转让印花税缴纳的三种情况如下:
1、当公司有实际入资的资金根据转让的金额,双方缴纳万分之五的印花税
2、当公司没有实际入资的资金转让方、受让方都不用缴纳印花税
3、特殊情况,如果转让方是公司,则需要涉及的税费较多,公司将股权转让给某公司,该股权转让所得,将涉及到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契税、印花税等相关问题.
(1)如果A是企业,其转让所持有的股权,形成的投资收益,要并入A企业的利润,计征企业所得税还要交印花税
(2)如果A是个人,其转让股权应该按照转让股权的价格与投资款的差额,计征个人所得税另外,A和B都还要交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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