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行政单位会计科目使用要求:
一、本制度规定的会计科目,是汇总和检查行政单位资金活动情况和结果的总账科目.
非经财政部同意,不得减少或自行增设,不得擅自更改科目名称.
不需要的科目可以不用.
二、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编号.
各行政单位在使用会计科目编号时,应与会计科目名称同时使用.
可以只使用会计科目名称,不用科目编号,但不得只填科目编号,不写科目名称.
行政单位的银行日记账要怎么做呢?
答:不管是行政事业单位,还是企业单位;
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的登录都是根据会计做的记账凭证来登记的;
记账凭证记在哪个方向,日记账也要记在哪个方向;
账、证要保持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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