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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给员工的租车补充费需要缴纳个税吗?


来源:阜阳仁和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23/9/16 11:25:06

是需要缴纳各项税金,企业支付的租车费用,可以做税前扣除。公司在支付这项费用时,需要取得发票。

对于租赁个人车辆相关费用税前 扣除问题,很多地区有明确的税前扣除口径,各地规定也不尽相同,具 体执行中应以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的意见为准。

员工取得的该项汽车租赁费收入,应缴纳营业税及城市维护建设 税、教育费附加,同时还应按财产租赁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国税发[1993]149号)规定,租赁业是指在约定的时间内将场地、房屋、物品、设备或设施等转让他人使用的业务。

《营业税暂行条例》*9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本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营业税。

依据上述规定,对于员工取得的该项汽车租赁费收入,应缴纳营业税及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对于员工应缴的各项税金,员工向税务机关代开租车发票时,税务机关通常会征收其应缴纳的相关税金。

企业从员工个人处租车的租车费用能否税前扣除?

按照有关文件规定,这种租车方式,企业与员工应签订租赁合同,

企业将租赁费支付给员工,若该租车费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有关且租车费用合理,则向员工所支付的租赁费应凭员工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的租车

费发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对于租赁车辆所发生的日常消耗性费 用,如属于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则可以在 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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