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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账户没有收到外汇可以退税吗?


来源:杭州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23/9/19 10:10:02

答:可以,出口退税日期是:90天,外汇核销是180天,实际操作中可先做退税,再核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有关部门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64号)规定,出口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起90日内,向退税部门申报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手续,逾期不申报的,将视同内销货物计提销项税额或征收增值税。

因此,如2月出口的货物应在出口日期之日起90天内申报“免、抵、退”税。

公司账户开通外汇的基本条件有哪些?

我国外汇管理局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境内机构(不包括金融机构)可以向所在地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局(简称外汇局)申请开立经常项目外汇账户。

(1)经有权管理部门核准具有涉外经营权或有经常项目外汇收入。

(2)具有捐赠、援助、国际邮政汇兑等特殊来源和指定用途的外汇收入。

2.资本项目外汇账户的开立条件:

外汇管理局规定下列资本项目外汇,可以开立外汇账户保留外汇。

(1)境内机构借用的外债、外债转贷款和境内中资金融机构的外汇贷款。

(2)境内机构用于偿付境内外外汇债务本金的外汇。

(3)境内机构发行股票收入的外汇。

(4)外商投资企业的中外投资方以外汇投入的资本金。

(5)境外法人或者自然人为筹建外商投资企业汇入的外汇。

(6)境内机构资产存量变现取得的外汇。

(7)境外法人或者自然人在境内买卖B股的外汇。

(8)经外汇局批准的其他资本项目下的外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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