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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如何做税务处理


来源:焦作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23/10/5 11:20:06

委托外单位加工完成的存货,以实际耗用的原材料或半成品、加工费、运输费、装卸费等费用以及按规定计入成本的税金,作为实际成本。会计处理上主要是付加工物资、支付加工费用和税金,收回加工物资和剩余物资等几个环节。

1、发出材料委托他人加工时借:委托加工材料贷:原材料

2、支付加工费时借:委托加工材料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

3、支付代扣代缴消费税时借:委托加工材料贷:银行存款

政策依据:

根据税法的规定,消费税的征税环节是在生产环节而非流通环节,也就是说生产多少就征收多少。但由于消费税实行从价计征,而销售额比生产成本更具有客观性,所以,对于一般货物来说,是在应税货物销售时按照销售额征收消费税。

但需要强调的是,在销售时征收消费税并不改变消费税在生产环节征税的本质。这就不难理解为什么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只有工业企业,而没有商业企业了,这一点与增值税的普遍征收原则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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