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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补偿收入如何处理?


来源:承德仁和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23/10/8 11:10:43

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会[2012]22号)规定,事业单位处置固定资产要通过“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进行核算,年终结账前一般应处理完毕,处置完毕形成的净收入作为政府非税收入,要转入“应缴国库款”科目,且要及时上缴国库,年末“应缴国库款”科目不能有余额。

一、对于盘亏或者毁损、报废的首先转入“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即

借:待处置资产损溢-处置资产价值

借: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二、报经批准予以处置时,

借: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处置固定资产)

贷:待处置资产损溢-处置资产价值

三、处置过程中收到残值变价收入、保险理赔和过失人赔偿等,

借:库存现金(或者 银行存款)

贷:待处置资产损溢-处置净收入

四、处置过程中发生相关费用,

借:待处置资产损溢-处置净收入

贷:库存现金(或者 银行存款)

五、.处置完毕,按照处置收入扣除相关处置费用后的净收入,

借:待处置资产损溢-处置净收入

贷:应缴国库款

六、处置净收入上缴国库时,

借:应缴国库款

贷:库存现金(或者 银行存款)

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报废如何做会计分录?

报废分录:

借:固定基金

贷:固定资产

收回残值变价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等(因为有的事业单位这部分处置收入是要上交的)

或如不要上交,可以入“其他收入”,

或“专用基金—修购基金”(适用于变价收入可自用于以后购建固定资产)

具体情况看你所在地区或单位类型对固定资产的处置要求,可以查阅你单位相关文件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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