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电气设备的维修必须由专职电工负责。工作时应先通过当司机。工作完毕后,应将处理情况向当班司机交待清楚,并作好详细记录。
2. 维修高压电气设备时,应首先断开电源,并有可见的断电间隙。有操作手柄者,应上锁或挂标示牌。
3. 各电路上所用保险丝(片)的额定电流,应与其负荷容量相适应,不得任意增大。禁止用其它金属丝代替保险丝(片)。
4. 对高压电缆必须定期测试检查绝缘程度。以保证绝缘良好,安全可靠。
5. 应经常对各电气设备进行检查和定期试验,以保证绝缘良好,安全可靠。
6. 电气装置发生跳闸后,不得强行合闸,应查明原因,排除故障,才可合闸。高压开关柜前,应铺设橡皮绝缘垫。
7. 维修使用的携带式照明灯,电压必须在此36伏以下。
8. 各电气工具必须定期进行预防性试验,不合格者,不得使用。
9. 电气设备外壳必须按地或按零。
10. 发生触电事故,应立即断开有关电源,使触电者与电源脱离,并进行急救。
11. 电气设备发生火灾,应立即断开电源,然后灭火。对可能带电的设备,应使用绝缘灭火顺,禁止用泡沫灭火器和水灭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