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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取得发票所得税税前扣除如何调整


来源:汉中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23/11/11 10:32:07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若干具体措施>的通知》(国税发〔2009〕114号)第六条加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管理的规定:“按规定取得的合法有效凭据不得在税前扣除”。

对于不符合规定的发票和其他凭证,包括虚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均不得用以税前扣除、出口退税、抵扣税款。

新《发票管理办法》,发票所要具备的四个特征:

a.发票的合法性;

b.发票的真实性;

c.发票的统一性;

d.发票的及时性。

农产品核定扣除还需要取得发票吗?

认为是需要的。

一、为加强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管理,经国务院批准,对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纳入试点范围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试点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实施核定扣除办法。

二、购进农产品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试点纳税人均适用本办法。

农产品是指列入《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财税字[1995]52号)的初级农业产品。

三、试点纳税人购进农产品不再凭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购进除农产品以外的货物、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增值税进项税额仍按现行有关规定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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