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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工程防水等级标准的依据


来源:洛阳优路教育时间:2023/11/16 9:32:47

【学员问题】地下工程防水等级标准的依据?

【解答】1.防水等级为1级的工程,其结构内壁并不是没有地下水渗透现象。由于渗水量极小,且随时被正常的人工通风所带走,通常混凝土结构的散湿量为0.012—0.024 L/`m^2`.d.当渗透小于蒸发时,结构表面不会留存湿渍,故对此不作定量指标的规定。

2.防水等级为2级的工程,不允许有漏水,结构表面可有少量湿渍。过去《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中曾给出渗漏量为0.025—02 L/`m^2`.d的指标,由于这一量值较小,难以准确检测,会给工程验收带来一定的困难。经过对大量观测数据的分析,在通风不好、工程内部湿度较大的情况下,我们得到了一些有价值的数据。多年来,铁道、隧道等部门采用量测任意100`m^2`防水面积上湿渍总面积、单个湿渍的最大面积。湿渍个数的办法来判断,已得到工程界的认可。同样,对工业与民用建筑地下工程也提出不同的量化指标。

3.防水等级为3级的工程,允许少量漏水点,但不得有线流和漏泥砂。在地下工程中,顶(拱)的渗漏水一般为滴水,而侧墙则多呈流挂湿渍形式,当侧墙的最大湿渍面积小于0.3 `m^2`时,此处的渗漏可认为符合3级标准。为便于工程验收 ,标准中明确规定当湿渍的最大面积、单个漏水点的最大漏水量和漏水点数量。

4.防水等级为4级的工程,允许有漏水点,但不得有线流和漏泥砂。标准提到任意100 `m^2`防水面积渗漏水量是整个工程渗漏水量的2倍,这是根据德国STUVA防水等级中的规定,即100m区间的渗漏水量是10m区间的1/2,是1m区间的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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