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新闻详情

伪造变造会计凭证怎么区分?


来源:沧州仁和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23/12/1 11:46:54

答:1、伪造会计凭证,是指以虚假经济业务或者资金往来为前提,编制虚假的会计会计凭证的行为。主要表现有:

(1)伪造根本不存在的经济事项的原始凭证;

(2)以存在的会计经济事项为基础,用夸大、缩小或隐匿事实的手法进行伪造原始凭证,如制作假发货票、假收据、假工资表等假的原始凭证;

(3)由于会计人员审核不严或玩忽职守、丧失原则,以伪造的原始凭证为基础,填制记帐凭证,如根据假发票凭空编制记帐凭证的行为等;

2、变造会计凭证,是指利用涂改、拼接、挖补或者其他方法,改变会计凭证的真实内容的行为。主要表现为:

(1)涂改原始凭证中的日期、数量、单价、金额等内容;

(2)利用计算机、复印机等先进工具,对原始凭证进行二次处理;

(3)由于会计人员审核不严或玩忽职守、丧失原则,以变造的原始凭证为基础,填制记帐凭证,如根据涂改后的发票编制记帐凭证的行为等。

伪造变造会计凭证的财务人员会有什么后果?

要是情节较轻社会危害不大 尚不构成犯罪的根据《会计法》规定承担行政责任。

1.通报

意思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采取通报的方式对违法行为人予以批评、公告。通报决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送达被通报人,并通过一定的媒介在一定的范围内公布。

2.罚款 在通报同时 可以对单位罚款5000以上10万以下。对负责人或主管或其他负责人罚款3000以上5万以下

3.行政处分

对上述所列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中的国家工作人员,应由其所在单位或者其上级单位或者行政监察部门给予撤职、留用察看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

4.吊销会计证


上一篇:为安全生产购置的固定资产可以税金扣除吗?

下一篇:材料成本差异明细账怎么登记到账簿

  咨询老师  拨打电话  网上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