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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同销售销项税额有哪些检查方法


来源:南康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23/12/2 10:54:08

答:一是对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的检查。对此项业务的检查,应注意两点:一要严格区分委托代销与直销,委托代销商品是企业将商品委托其它企业代为出售的一种方式,委托代销单位在收到受托单位出售代销商品货款结算凭证时。

二是对销售代销货物的检查。应重点检查受托单位是否作进销货处理,如发现未作进销货处理,而只反映了手续费,则应查明商品的进销差价是否与所反映的手续费收入一致,如果不一致,则应查明是否有隐瞒销售,漏记销项税额的情况。

三是对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的检查。

四是对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的检查。应重点检查“在建工程”、“自制半成品”等科目的借方发生额与其对应的有关科目,看有无将自制设备和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如果发现该科目借方发生额与“产成品”、“原材料”、“制造费用”等科目的贷方发生额相对应,则有可能是企业将自制和委托加工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增值税视同销售行为有哪些?

(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二)销售代销货物;

(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四)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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