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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征购个人土地补偿费如何征税


来源:恩施仁和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23/12/5 9:18:53

答:1.增值税

根据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附件3的规定:

(三十八)土地所者出让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

2.土地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规定:“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是指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需要而被政府批准征用的房产或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免征土地增值税。”

3.企业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40号

企业政策性搬迁所得税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企业在搬迁期间发生的搬迁收入和搬迁支出,可以暂不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而在完成搬迁的年度,对搬迁收入和支出进行汇总清算。

划拨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划拨土地征收补偿范围

(1)拆迁对划拨土地是不赔偿的,只对土地上的附作物进行赔偿;

(2)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4)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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