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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房屋免租期内怎么缴纳增值税


来源:肇庆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24/2/21 11:11:08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价款扣除时间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6号)第七条规定:“纳税人出租不动产,租赁合同中约定免租期的,不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文件印发)第十四条规定的视同销售服务。”

根据该规定,出租房屋合同中约定的免租期不属于视同销售服务,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关于出租房产免收租金期间房产税问题

对出租房产,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有免收租金期限的,免收租金期间由产权所有人按照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

总结:对于单位出租房屋约定免租期的,不征增值税,按照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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