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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孵化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来源:周口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17/12/9 20:16:05

“孵化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企业注册地及工作场所必须在科技园的工作场地内;

2.属新注册企业或申请进入科技园前企业成立时间不超过3年;

3.企业在科技园内孵化的时间不超过3年;

4.企业注册资金不超过500万元;

5.属迁入企业的,上年营业收入不超过200万元;

6.企业租用科技园内孵化场地面积不高于1000平方米;

7.企业从事研究、开发、生产的项目或产品应属于科学技术部等部门印发的《中国高新技术产品目录》范围,且《中国高新技术产品目录》范围内项目或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业务取得的收入应占企业年收入的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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